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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印度星龟获刑一年[图]
发布时间:2015/2/27     阅览次数:1920 次  
 


资料图

  东方网2月12日消息:一名男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因为购买、饲养“高价”乌龟,而吃上了官司。近日,杨浦区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桦(化名)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一年并罚款2000元。

  2013年1月9日,王桦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豹纹陆龟和印度星龟各1只。2013年3月11日,王桦被公安机关抓获。经鉴定,上述豹纹陆龟、印度星龟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标准管理。

  王桦辩称,自己不知道购买了保护动物,纯粹是出于对小动物的喜爱才买来饲养的。但公诉人指出,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不需要被告人有违法性认识才构成犯罪。杨浦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桦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考虑到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、自愿认罪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
  法官提醒,市民购买宠物时,一定要事先了解品种。对价格不菲的动物,最好对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,避免因“无知”而误入犯罪歧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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